1.1 项目概况: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装置区设备及管配件的吊装、搬运、安装和维修工作的工程车辆正常使用,保障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1.2 采购范围及要求:
工程车辆租赁服务,包含叉车(3t、5t),吊车(16t、20t、25t、35t、50t、75t、100t、130t),挖掘机(60、220),自卸车(6 方、8 方),平板车(6.8m、13m、17m) 1.3 结算付款方式:以中标工程车辆台班单价和工程签证验收单作为工程车辆结算依据,每季度根据使用单据和台账签署结算单,开具发票挂账后下月付款。
1.4 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车辆合法合规,证照齐全,驾驶人员、指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经验。
1.5 服务期:2025 年全年。
1.6 最高限价:无。
1.7 实施地点: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具备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相关信息,工程机械设备齐全,设备操作人员证照齐全;
2.3 人员要求:无;
2.4 业绩要求:近两年内具有工程车辆租赁相关的业绩;
2.5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3 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5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8 日 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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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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