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 苏州港张家港保税****公司江苏省扬州港****公司 C104 堆场环保设施建****网专业分包 - 外围增加砌体工程劳务分包 2. 项目范围: C104 堆场环保设施建****网外围增加砖墙体砌筑 210 ㎡,轻质隔墙砌筑 530 ㎡。 3. 工期 / 服务期 / 交货期: 不超过 12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满足甲方总工期要求) 4. 项目实施地点: 扬州港****公司 C104 堆场(具体位置招标人指定) 5. 采购预算 ( 元 ) : ******** (含税) 6. 采购限价 ( 元 ) : ******** (含税)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 . 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1 、在国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2 、具备年审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 3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 2 )财务要求:无 ( 3 )业绩要求: / ( 4 )主要人员要求: 1.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3 )须提供执业资格证、安全 B 证及投标人 2024 年 6 月至今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 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 2024 年 6 月至今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5 )其他要求: 中标方进场施工前需提供参与该项目进港人员的保险额不低于 150 万元 / 人,具体要求见合同附件 “ 安全生产环保管理协议 ” 。 2 .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3 . 截止 响应 文件递交当日, 响应 人未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未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 ) 或“中国执****网” ( http://********/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与 采购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询价 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询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 询价 ,否则,相关 响应 均无效。 5 . 响应人 没有被江苏省港****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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