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ZKXJ
3.预算金额:人民币 2 万元
4.招标范围: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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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及废橡塑产品(不含废空滤芯、玻璃钢、玻璃)1(本市) |
1项 |
收入:107.6 |
收入:729.3 支出:130.3 |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
02 |
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及废橡塑产品(不含废空滤芯、玻璃钢、玻璃)2(本市) |
1项 |
收入: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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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及废橡塑产品(不含废空滤芯、玻璃钢、玻璃)3(外埠) |
1项 |
收入: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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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废旧轮胎1(本市) |
1项 |
收入: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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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废旧轮胎2(本市) |
1项 |
收入: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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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废旧轮胎3(外埠) |
1项 |
收入: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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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危险废物1(本市) |
1项 |
收入: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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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危险废物2(本市) |
1项 |
收入:149.8 |
注:本项目分为八个包,投标人可以对八个包都进行投标,但01-03包中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04包-06包中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07-08包中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
5.项目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4) 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在招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须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09月0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完成在当地生态环境局的固体废物回收、转移等一切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因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7)投标人须具备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包含:废酸/HW34、含汞废物/HW29、染料、涂料废物/HW12、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其他废物/HW49、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含铅废物/HW31、废催化剂/HW50,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07包适用)
8)投标人须具备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包含:染料、涂料废物/HW12、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其他废物/HW49、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含铅废物/HW31,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08包适用)
9)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废物(07-08包适用);
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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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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