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华清园监控改造工程。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主要采购华清园监控改造工程的设备及安装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约人民币25.05万元(不含税)。
1.2.2项目地点:泰兴。
1.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1.2.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1.2.5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1.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2.7成交人数量:1名(份额:100%)。
1.2.8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项目地点 | 计划工期 |
1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系统集成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泰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5.05万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15.85万元(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9.2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印章)。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能体现采购金额、内容、买方等信息,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月1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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