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芦购2
项目名称: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创建信息化领域提升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5000.00 元
最高限价:788867.47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芦购2024F001270994 | 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创建信息化领域提升项目 | 1 | 项 | 985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工期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承包资质;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3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8:00 至 2025年01月15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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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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