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凤台县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凤台县住建局以关于凤台县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凤发改投资〔2023〕30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台县和瑞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凤台县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主要包括县中医院新建门诊综合楼和康复中心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 663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550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131 平方米,县中医院影像中心及检验科能力提升工程约 355 平方米。朱马店镇中心卫生院新建门诊综合楼和康复中心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 9111.5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8411.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00 平方米。
项目名称:凤台县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所在地: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
合同工期:555日历天
合同造价:104705692.02元
交货条件:混凝土质量满足设计要求,送达至甲方指定施工部位浇筑入模。
2.2采购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等,详见附表1)。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2。
3.2其他要求
3.2.1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谈判。
3.2.2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物资,且生产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3.2.3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谈判文件单独封装)。
3.2.4本次谈判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谈判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的谈判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内的谈判供应商。
3.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
3.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无。3.2.7成交能力限制::无
4.★“响应”时间: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10日2025年01月10日每日8时3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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