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镇海棠大街等三条道路建设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下塘镇海棠大街等三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4】47号
1.4招标人: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镇海棠大街等三条道路建设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
2.5建设地点:长丰县下塘镇
2.6建设规模:红枫路:新建道路,道路西起观湖路,东至秀水路,道路施工范围全长297.850米,包含一座桥梁,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0米;青梅路:西起站东路,东至凤麟大道,道路全长605.18m,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m;海棠大街:西起凤麟路,东至秀水路,道路全长888.875m,包含两座桥梁,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排、桥梁、交通、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等。
2.7合同估算价:5915.0万元
2.8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红枫路:新建道路,道路西起观湖路,东至秀水路,道路施工范围全长297.850米,包含一座桥梁,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0米;青梅路:西起站东路,东至凤麟大道,道路全长605.18m,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m;海棠大街:西起凤麟路,东至秀水路,道路全长888.875m,包含两座桥梁,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排、桥梁、交通、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市政道路施工业绩,且此业绩中须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内容。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0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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