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500kW PEM电解槽测试系统及兆瓦级可移动式PEM水电解现场测试平台采购
1.2项目编号:070
1.3采购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4(请登录)
1.5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500kW PEM电解槽测试系统及MW级可移动式制氢系统现场检验测试平台各1套,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交货期:500kW PEM电解槽测试系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达到终验收条件);MW级可移动式制氢系统现场检验测试平台:合同签订后45日内(达到终验收条件)。
2.3交货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街道琏珠路66号(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氢能动力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设立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为500kW PEM电解槽测试系统的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利润表);提供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加盖公章。若因成立时间不满1年等原因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300kW以上,1MW以内的电解槽测试系统供货业绩须不少于2套(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其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须能够充分体现本条款要求的合同签订时间、采购货物名称和数量、相关技术参数(如功率等级范围、气体流量范围等)、合同签订各方名称等内容。谈判小组保留审核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参与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的服务团队人员须不少于40人(须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月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文件复印件,缴费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其中,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须不少于2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可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被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因执行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内采购项目过程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黑名单。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7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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