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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电动自行?充电设施建设工程智能充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日期:2025-01-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射阳县应急管理局人民西路综合性培训训练基地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3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0.3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射阳县应急管理局人民西路综合性培训训练基地改造建设项目,本工程主要实施人民西路消防设备操作员培训中心土建及钢结构工程、训练中心宿舍改造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详见采购需求。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清单与图纸不符,以清单为准。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采购人建设工期需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4.供应商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8.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20 1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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