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云霄县第二水厂厂区内宣传栏及电动摩托车停车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审核金额:115496.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03946.4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云霄县第二水厂厂区内宣传栏及电动摩托车停车棚项目 |
1.00 |
115496.00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①特定条件: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3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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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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