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釜山35KV变电站技术升级改造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4)28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全面预算,招标人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釜山35KV变电站技术升级改造。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釜山35KV变电站技术升级改造:长平公司需购置釜山35KV变电站技术升级改造设备1套,用于釜山35KV变电站改造安装。
2.3交货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2.4交货期:30天。
2.5质保期:设备自投运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为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釜山35KV变电站技术升级改造,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为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具有高压开关柜(6kv及以上)、电容器(6kv及以上)、消弧线圈(6kv及以上)、直流屏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高压开关柜(6kv及以上)、电容器(6kv及以上)、消弧线圈(6kv及以上)、直流屏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的,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具有生产能力的承诺书。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9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或35kv及以上变电站电力设施或电气设备升级改造服务业绩(代理商投标的,授权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业绩均为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注:若合同无法体现9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煤矿或35kv及以上变电站,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设备”要求的证明设备;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1-08 17:30至2025-01-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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