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创建美丽村庄示范点 EPC 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新余市渝水区创建美丽村庄示范点 EPC项目共拟创建 11个以休闲观光旅游潜能的村庄为核心的美丽村庄示范点,覆盖 55个宜居村,共计 6107户, 20882人。建设内容为项目覆盖区域内的环境治理、道路修复工程,村庄内公路改扩建工程,建筑物外观改造及核心标志性建筑的建设、改扩建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 1.65亿元。
二、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 、项目名称:新余市渝水区创建美丽村庄示范点 EPC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2 、 招标控制价: 164.44 万元(投标报价 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做否决投标处理 ) 。
3、 招标范围: 新余市渝水区创建美丽村庄示范点 EPC项目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4、 服务周期:项目建设全周期(包干合同制)。
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 、①近五年内(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总投资不低于 1.3 亿元人民币(如为境外项目,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最新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价格)的项目管理咨询业绩;②工商登记上有项目管理或工程咨询的营业范围(具体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以上 2 种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4 、投标人 需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甲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甲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甲级或以上资质⑤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以上 5 种资质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5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则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职称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废标处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6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务被接管、资金冻结或破产状态;
( 2 )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或其他原因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停止参加投标活动(处于有效期内);
( 3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需整体满足以上要求,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管理咨询单位,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提供,联合体家数最多不得超过 2家 。
四、发布时间: 2018 年 09 月 5 日至 2018 年 0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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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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