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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城中村第二批安置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为了加快丰城市城中村第二批安置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建设,经丰府办公文处[2018]465号文批准,决定采用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丰城市城中村第二批安置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进行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丰城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总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丰城市城中村第二批安置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地点:丰城市内

2.3项目建安费:4.723亿元。

2.4项目概况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4.98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4.76万平方米(以报规后最终指标为准)。

2.5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园林绿化、基坑支护、绿色建筑、售楼处及样板房的精装修设计等工程及以上各分项工程的专项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等工程相关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园林绿化、售楼处及样板房的精装修等工程施工图上所有项目及设备采购。

(3)勘察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勘等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勘察服务,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

2.6.工期:

计划工期:24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

2.7项目质量要求:

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③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不能为在建工程项目建造师);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八大员(机械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具备合格有效岗位证书。

3.4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

3.5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经具备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 5、201 6、201 7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

3.6、其他要求:

(1)投标保证金:600万元;

(2)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的,按照《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设计、施工单位均须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外埠来赣设计、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建造师、“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完成登记。投标人应递交江西省住建厅官网“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上述信息的网络查询打印页,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完成了登记注册,否则无效;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当场核验,不符合要求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

(4)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开标后,由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供0.9446亿元建设专项资金(建设专项资金按本工程建设投资的20%计取)到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确认的指定账户,由招标人监管使用,具体使用方式中标后由双方共同商议并确定。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到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如中标单位申请且经业主同意需减少银行转账额度,则相应翻倍增加银行保函额度,且银行转账比例不低于本工程建设投资的10%。如需后续追加资金,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6)建设专项货币资金返还:中标后,双方共同协商。

4、本次采取的是EPC方式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报名须知:

投标申请人于201 9年1月2日至201 9年1月8日(含节假日)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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