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通知》第二部分第(三)项“涉及使用功能变更的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相关规定该内容系参###市优秀经验并###市实际情况制定。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使用功能变更的管理流程,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办理手续,确保装饰装修活动###市规划和安全要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们将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欢###市民朋友和相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市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发展。二、关于《通知》第三部分第(一)项第1点“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相关规定“损坏建筑主体”是指对房屋建筑中起主要支撑和承载作用的结构部分造成破坏或损害的行为,虽然上位法中可能未明确提及此表述,但在实践中,“损坏建筑主体”的行为往往会对房屋结构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危及居住者和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规范要求。在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定,避免进行任何可能损坏建筑主体的操作,如需进行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装修,应按照规定委托**,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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