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一、招标条件
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常发改行服〔2023〕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厂外回用水管道工程(西北、西南片区),厂区工程再生水泵房、6#变电所、9#变电所、2#10KV配电中心,厂外部分泵站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江边污水处理厂既有用地及厂区西侧河道水系内。
2.2质量等级要求:制造标准不低于国家和行业标准。
2.3工期:本项目供货(安装)期为:总工期250天。
货物分批供货期为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月,其中清单编号第86项的DN2000手电两用铸铁镶铜圆闸门应在2025年2月28日前具备到货条件,货物供货期的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若因工程进度原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需要延迟送货的,乙方应自负仓储保管义务。
2.4本次招标范围: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厂外回用水管道工程(西北、西南片区)的设备供货、指导安装及自控、远控联合调试;厂区工程再生水泵房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厂区工程6#变电所、9#变电所、2#10KV配电中心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厂外部分泵站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等。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描述要求。
2.5标段估算价:199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承担过类似业绩:/;
3.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3.7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09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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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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