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全厂起重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滕州市荆庄街19号,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2.2 项目规模:火电一期2×150MW机组、火电二期2×350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2025年2月26日-2028年2月25日(3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起重设备-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全厂起重设备维护保养(三年)(CHDTDZ172/17-QT-05701):1、2、3、4号机组范围内、四台锅炉炉内升降平台系统、一二期脱硫脱硝系统、灰库、一二期燃料系统、一二期电除尘系统、汽机各泵房、维护部、水源地、各换热站、物资仓库、食堂等详见工程量清单的起重设备包工包料维护、保养。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起重设备-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全厂起重设备维护保养(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桥式、门式起重机A和升降机();
9.投标人业绩要求:
合同业绩: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起重设备维修或维护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1-09 15:00到2025-01-17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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