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麒麟、沾益、马龙)片区2025至2026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麒麟、沾益、马龙)片区2025至2026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为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 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部等11家单位存在车辆维修、保养项目将在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障所有车辆维修、保养正常开展,需采购相关单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包括车辆一、二级维护、车辆大修、总成维修、车辆小修、专项修理、24小时拖车以及车辆维修、车辆轮胎更换、车辆洗车保养、车辆年检等相关服务(保险理赔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主要车型包括“轿车、越野车、商务车、中型客车、皮卡车、电力工程车、客货车”等。主要品牌包括:“丰田、本田、别克、福田、斯巴鲁、宝沃、荣威、奔驰、日产、大通、大众、福特、尼桑、起亚、江铃、传祺等” 。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由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开展,采购结果适用于“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部、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规划设计中心、云南鸿园电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沾益分公司、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温泉职工培训中心、曲靖云电阳光配售电有限公司、曲靖云电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靖皓丰工贸有限公司、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马龙第一分公司、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11家单位。成交人根据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部等11家单位实际所需项目服务要求,分别进行合同签订及结算。
2.3项目实施地点: 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部等11家单位(曲靖城区) 。
2.4采购分类: 框架(框架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经与框架协议成交单位友好协商,采购人有权对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做适当延期调整) 。
2.5项目类别: 服务类 。
2.6标的清单:标包划分一览表。
序号 |
标段(标包)编号 |
标段(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及区域 |
标段(标包)预估金额 |
成交家数 |
成交分配原则 |
最高限价 |
响应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包1 |
2025至2026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麒麟、沾益片区) |
一、内容:2025年至2026年麒麟、沾益片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二、区域: 1.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 2.曲靖皓丰工贸有限公司; 3.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部、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规划设计中心、云南鸿园电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沾益分公司、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温泉职工培训中心、曲靖云电阳光配售电有限公司、曲靖云电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0万元/年 |
4 |
第一名(预估金额49.5万元/年):占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车辆数量的55%份额进行分配; 第二名(预估金额40.5万元/年):占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车辆数量的45%份额进行分配; 第三名(预估金额32万元/年):负责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部、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规划设计中心、云南鸿园电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沾益分公司、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温泉职工培训中心、曲靖云电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靖云电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四名(预估金额18万元/年):负责曲靖皓丰工贸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报价表” |
1.5 |
|
2 |
包2 |
2025至2026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马龙片区) |
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马龙第一分公司和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40万元/年 |
1 |
负责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马龙第一分公司、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报价表” |
1.2 |
备注:(1)预估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采购有效期内发生的实际量为准。
(2)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包,但同一供应商仅允许成交1个标包,供应商需在《响应函》中填写标包的优先成交顺序,如不填写或各标包优先成交顺序填写不一致的,则默认为按标包顺序进行推荐成交。
(3)当包1参加响应供应商少于4家或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少于4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少于4家时,不满足采购人对成交家数需求的,包1流标(评审时,若采购工作组认为有效供应商为4家,仍具备竞争性的除外)。
(4)为保证合同签订的权利业务的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
2 |
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如: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格或当地税局网站查询记录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4 |
2021年至今,供应商未因施工质量问题及事故、安全责任事故而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而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未被相关部门认定围标/串标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5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6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3.2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 |
适用标的 |
1 |
提供有效的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登记信息(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 |
适用于全部标包 |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1月09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1月14日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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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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