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昆明城乡兴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选聘海埂大坝运营测试工作宣传物料制作、安装供应商项目。
2.2谈判范围:为我公司即将开展的海埂大坝运营测试工作提供印刷品和广告类等物料制作服务,服务内容如下:展板/展架/单页/折页/工作牌等宣传物料的制作、安装,制作清单见限价清单,具体以甲方需求为准,清单外需求以市场调查或第三方造价综合评估定价。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4月30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符合采购人采购标准。
2.6项目控制价:516682.00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
3.2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3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提供有效的2021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审计报告及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注:谈判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自成立初年提供;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4谈判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包含已完成和正在进行中)的宣传物料制作、安装类似业绩【谈判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加盖印章的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谈判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谈判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1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每天00时00分至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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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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