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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镇垃圾分类主题宣教馆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垃圾分类主题宣教馆运营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T(请登录)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5,8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垃圾分类主题宣教馆运营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5,800.00元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东莞市长安镇垃圾分类主题宣教馆运营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编

205,8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服务期为二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垃圾分类主题宣教馆运营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长安镇垃圾分类主题宣教馆运营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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