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标段益阳市赫山区志溪河流域矿涌(渗)水风险管控项目EPC(项目/标段名称)已由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益赫发改社发[202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益阳市赫山区志溪河流域矿涌(渗)水风险管控项目EPC。
2.2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志溪河流域。
2.3建设规模:包含杨家村片区、大屋组片区、肖家港及老屋村片区、宏安矿业片区、上西组片区、泉山片区、谷塘村1片区、石笋石煤矿片区共计八个区域的矿涌(渗)水管控工程。招标金额3797.59万元(其中设计费22.87万元,工程建安费3668.23万元,暂列金额106.49万元(不可竞争费))。
2.4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和采购、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施工范围最终以经评审通过后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9其他: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规定要求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给水排水/矿山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注册环保工程师和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给水排水/矿山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小型项目)
3.5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给水排水/矿山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含2个)独立法人组成,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分别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截止时间前1826天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890万元的矿山污染治理或水生态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除外)类环保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3.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3.10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格式自拟),投标时不要求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20日09:00时止(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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