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站交警中队食堂部分食材采购配送
预算金额:107.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以优惠率报价,最高限价100%;优惠率是指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南京市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周平均价格水平”零售价为基础,进行优惠的比例。
采购需求:
南站交警中队食堂部分食材采购配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编入响应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2-10 14: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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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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