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故启动本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通信线路三盯管理,保障通信业务的通畅和客户满意度,最大限度降低片障及杜绝群障发生,在人工巡检的基础上,加快技控手段管理模式,通过光缆探测仪进行路由显现化,可更加准确探测光缆的路由的走向,最大限度的保护光缆不被现场施工挖断。拟采购购买探测仪19台。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预算:589000元人民币(含增值税)。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到货地点 | 到货期 |
1 | 探测仪 | 19 | 台 | 赣州市辖区(含区县) | 收到订单之日起30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
……
1.3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589000元人民币(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项目类型:货物类。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3本项目不接收不接受代理商响应,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2.1.3.1响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1.3.2响应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申请人响应。
(2)必须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函,本项目响应产品制造商不得更换代理商,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3)必须提供响应产品软件著作权针对本项目的使用授权。
2.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全国范围内签订的探测仪销售相关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47万元。(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提供原件或以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t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t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t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t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t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t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t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t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响应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响应产品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2.3.2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2.3.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5年1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