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包头车站派出所生产房屋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呼和浩特站供热补强工程等两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4〕288号)批准建设,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新建包头车站派出所生产房屋工程位于包头市。
建设规模:
拆除既有公安派出所房屋总建筑面积1198m2,新建地上三层车站派出所房屋,总建筑面积按1300m2控制,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总占地面积按3710m2控制,建筑总高度13.45m,其中一层层高3.9m,二层和三层层高3.6m;新建犬舍三间,建筑总面积27m2;配套建设电力、通信、信息、给排水、采暖、消防等相关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建包头车站派出所生产房屋工程全部施工。
标段划分:本次共计1个标段,标段号为PCSSG-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其他说明: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其中: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需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方案报批的能力,并能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2)业绩要求:近5年须独立承担过至少3项类似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至少10年,主管项目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信用、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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