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精神康复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二次)已经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漯发改社会[2022]44号批准,招标人为河南骏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精神康复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二次);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漯河市钱江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室外配套为暂估价列入到总承包合同中。其主要施工内容为管网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51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河南”(www.xyhn.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14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2-08 09:30:0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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