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5年动力综合值守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动力综合值守服务,包括日常维护、巡检、例行测试、故障工单接收、故障处理,机房和设备清洁卫生等。
(2)续签计划:本次询比的成交供应商如果每年度考核均不低于90分,且承诺续签合同服务不低于原合同服务标准、续签单价不高于原单价,可续签2次、每次1年。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本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地点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 标段一 | 绍兴轻纺城枢纽楼高低配、中央空调机房 | 绍兴轻纺城枢纽楼 | 131万元(不含税) | 1 |
注:如响应供应商已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2025年动力综合值守服务项目(标段二:市本级高低配机房)”(项目编号:ZYT-20250108-002)成交,则不得在本项目成交,顺次递补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5)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6)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采购人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7)本项目合同签约主体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段一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不含税131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注:须提供有效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并盖章。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响应供应商应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业绩要求:
【标段一:绍兴轻纺城枢纽楼高低配、中央空调机房】供应商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不含)1个同类机房值守服务(服务内容须涵盖高低配机房值守或空调机房值守)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具体要求如下:如提供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如果提供框架合同,还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含对应税务系统查询截图)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时间认定标准如下:①如提供单项合同:以单项合同为准;②如提供框架合同: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发票的,以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发票为准;提供多项证明材料的,按照订单(第一优先级)、结算单据(第二优先级)、发票(第三优先级)的顺序依次进行认定。
2.3人员要求:
【标段一:绍兴轻纺城枢纽楼高低配、中央空调机房】供应商拟提供的值守服务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
(1)至少有一人同时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2)至少有一人同时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3)至少有一人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若非响应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还需提供响应供应商与第三方签署的代缴合同或委托代缴协议或劳务派遣协议)、资质证书。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2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2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2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4日08时至2025年01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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