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QRZB-2
1.2 项目名称:空港经济区人民医院项目后期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二次)。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40.00 万元。
1.5 最高限价:¥:40.00 万元。
1.6 采购需求:对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人民医院项目后期建设进行全过程的咨询指导和现场管理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7 服务期限:365 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1.8 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1.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云南省、州(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配合完成咨询成果相关的审核、备案等工作。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及 2021 年-2023 年任意一年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设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书)或提供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
②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
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2 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须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2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执行。
5、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9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中国(云南)……
6.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400.00 元,售后不退。
1.1 项目编号:QRZB-2
1.2 项目名称:空港经济区人民医院项目后期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二次)。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40.00 万元。
1.5 最高限价:¥:40.00 万元。
1.6 采购需求:对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人民医院项目后期建设进行全过程的咨询指导和现场管理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7 服务期限:365 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1.8 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1.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云南省、州(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配合完成咨询成果相关的审核、备案等工作。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及 2021 年-2023 年任意一年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设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书)或提供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
②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
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2 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须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2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执行。
5、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9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中国(云南)……
6.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40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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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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