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骑楼老街区域消防设施提升项目(第二次采购)
预算金额:2,708,008.79
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第一包 |
¥2,708,008.79 |
¥2,708,008.79 |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3.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及无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1-14 00:00:00至2025-01-20 23:59: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24 09: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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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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