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高压氧气科拟开展高压氧治疗工作,我院高压氧舱设备于2021年安装完毕,设备一直处于停用状态,高压氧设备属于特种设备,为满足高压氧舱开科要求,确保高压氧设备的安全运行,在正式开舱治疗前需要对整个高压氧舱及附属设备的各种性能、管道防泄漏等专业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的安全隐患,对高压氧舱的电脑控制系统、加减压系统、供排氧系统、空调系统、操作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进行检测,对氧舱附属设备的供气空压机进行常规检查、气体管道查漏并补漏、舱内的气密性查漏、调试或更换等工作。
我院拟采用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高压氧舱设备维保及空气质量检测采购项目服务供应商,现向各潜在供应商发出公告邀请,请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2024年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六)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三、维保内容
1.对空气压缩机进行检查;
2.检查有机玻璃是否有银纹,是否符合使用规范;
3.检查设备电器部分的绝缘和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接通电源检查各仪器、仪表的性能;
5.清洁并检查减压器、阀门和各种截止阀;
6.检查所有管道法兰连接,检查舱门、连接处等各密封件,必要时更换密封垫等;
7.检查舱内吸氧装置的使用性能,对吸氧管道进行吹扫,以保障吸氧管道的畅通;
8.检查维修或调整各监测点、监控装置和性能和及应急电源的工作情况;
9.在用舱门等传动装置或转动部件,必要时增加润滑脂;
10.检查测氧仪的可靠性及氧浓度超标报警的工作准确性和时效;
11.检查空调装置的制冷或制热功能,检查空调器的风机电缆及运行状况,检查空调器管路的隔热材料是否老化等;
12.排除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可疑隐患(舱内漏氧、电器火花等)
13.将舱压升至高于常压压力,检查舱体、舱门和系统的气密性,检查应急卸压阀的动作情况;
14.安全阀和压力表的校验和安装(提供证书);
15.检查水喷淋系统;
16.负责压力介质(空气质量检测)的检测工作和费用,检测合格后出具检测报告。
17.维保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4-2015)
18.供应商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均需具有CMA标识。
注: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保养内容。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维护保养及空气质量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
2.付款方式:维护保养完成并出具保养报告以及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后,一次付清。
五、采购预算
18000.00元
六、相关要求
(一)各报价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该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人工、保险、代理、税费、风险、检查等一切费用。
(二)报价文件要求
供应商报价文件须包含竞争性谈判公告资格要求中(一)至(六)条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函(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完全响应服务期承诺函、完全响应付款方式承诺函、完全响应验收方式承诺函等资料,所有资料必须汇总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起止日期为:2025年01月15日至01月17日16点止;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4时30分。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20日14时30分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递交报价文件。
高压氧气科拟开展高压氧治疗工作,我院高压氧舱设备于2021年安装完毕,设备一直处于停用状态,高压氧设备属于特种设备,为满足高压氧舱开科要求,确保高压氧设备的安全运行,在正式开舱治疗前需要对整个高压氧舱及附属设备的各种性能、管道防泄漏等专业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的安全隐患,对高压氧舱的电脑控制系统、加减压系统、供排氧系统、空调系统、操作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进行检测,对氧舱附属设备的供气空压机进行常规检查、气体管道查漏并补漏、舱内的气密性查漏、调试或更换等工作。
我院拟采用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高压氧舱设备维保及空气质量检测采购项目服务供应商,现向各潜在供应商发出公告邀请,请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2024年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六)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三、维保内容
1.对空气压缩机进行检查;
2.检查有机玻璃是否有银纹,是否符合使用规范;
3.检查设备电器部分的绝缘和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接通电源检查各仪器、仪表的性能;
5.清洁并检查减压器、阀门和各种截止阀;
6.检查所有管道法兰连接,检查舱门、连接处等各密封件,必要时更换密封垫等;
7.检查舱内吸氧装置的使用性能,对吸氧管道进行吹扫,以保障吸氧管道的畅通;
8.检查维修或调整各监测点、监控装置和性能和及应急电源的工作情况;
9.在用舱门等传动装置或转动部件,必要时增加润滑脂;
10.检查测氧仪的可靠性及氧浓度超标报警的工作准确性和时效;
11.检查空调装置的制冷或制热功能,检查空调器的风机电缆及运行状况,检查空调器管路的隔热材料是否老化等;
12.排除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可疑隐患(舱内漏氧、电器火花等)
13.将舱压升至高于常压压力,检查舱体、舱门和系统的气密性,检查应急卸压阀的动作情况;
14.安全阀和压力表的校验和安装(提供证书);
15.检查水喷淋系统;
16.负责压力介质(空气质量检测)的检测工作和费用,检测合格后出具检测报告。
17.维保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4-2015)
18.供应商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均需具有CMA标识。
注: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保养内容。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维护保养及空气质量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
2.付款方式:维护保养完成并出具保养报告以及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后,一次付清。
五、采购预算
18000.00元
六、相关要求
(一)各报价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该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人工、保险、代理、税费、风险、检查等一切费用。
(二)报价文件要求
供应商报价文件须包含竞争性谈判公告资格要求中(一)至(六)条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函(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完全响应服务期承诺函、完全响应付款方式承诺函、完全响应验收方式承诺函等资料,所有资料必须汇总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起止日期为:2025年01月15日至01月17日16点止;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4时30分。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20日14时30分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递交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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