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房山新城燕房组团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现状管线迁改移及保护(电力)、(通信)工程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燕山办事处(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FS-DL-TX-01-02(混凝土、砂浆、预制件)、FS-DL-TX-01-03(钢材制品)FS-DL-TX-01-04(其他主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房山新城燕房组团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现状管线迁改移及保护(电力)、(通信)工程项目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为配合东风街道、迎风街道、向阳街道36条道路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而对此处涉及的部分电力管线进行迁改移及保护的施工。
(2)为配合东风街道、迎风街道、向阳街道36条道路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而对此处涉及的部分通信管线进行迁改移及保护的施工。
2.2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包件划分、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等内容详见附件1:《房山新城燕房组团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现状管线迁改移及保护(电力)、(通信)工程项目第二批自购物资((FS-DL-TX-01-02(混凝土、砂浆、预制件)、FS-DL-TX-01-03(钢材制品)FS-DL-TX-01-04(其他主要材料))公开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2.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采购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有效期内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财务要求:制造商或供应商投标人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4.业绩要求:制造商或供应商投标人在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至少1条铁路类似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面、首面、签字盖章页和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原件备查。(注: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应为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业绩)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厦门市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响应;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响应;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响应(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含有投标人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物资同一包件同时响应;满足采购公告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评审委员会有权查询投标人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详见附件1:《房山新城燕房组团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现状管线迁改移及保护(电力)、(通信)工程项目第二批自购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3.2本次招标除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技术规格书/用户需求书要求参数的CMA认证资质的法定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还需邮寄一节样品至项目部,由项目部确认其样品是否符合技术规格书上的各项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20日17时00分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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