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比选项目产互公司文印制作合作商采购(第三次),采购人为联通(青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产互公司文印制作合作商采购(第三次),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产互公司文印制作合作商采购(第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产互公司文印制作合作商采购(第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信誉要求:
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近三年内与招标人无不良合作记录及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6)不同供应商的 IP/MAC 地址相同的情形;
(17)为中国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应答。
(七)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14日20时00分到 2025年1月20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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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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