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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4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已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绿发改审批字【2022】50号、【2023】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1-220106-04-01-501110;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专项债券80%,财政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项目管理

2.2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194平方米,其中:新增用地6130平方米、改造用地面积6064平方米。新增用地内主要建设医院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8535.86平方米。改造用地内主要包括改造现有A、B区医疗用房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

2.3 建设地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绿园区皓月大路与辽阳街交汇。改造建设地点位于皓月大路885号,即为医院现有A区和B区楼。

2.4项目管理公司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开工准备、施工现场投资控制、质量安全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外部协调、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备案并通过审计结束止。

2.6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管理公司应熟悉本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掌握政府行文规范,熟悉财经纪律等工作程序。

项目管理公司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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