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封坛(窖)耗材采购
二、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封坛(窖)耗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交货期: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分批次交货。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质量要求。
6.比选范围:比选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自行承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15日00:00至2025年1月20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竞争性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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