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1-25 17:00:00
中交二公局四川遂宁棚改项目人防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家渡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启动人防材料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四川遂宁棚改造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台片区凤台坝村,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8043.60平方米(约87.06亩)。主要建设:住宅楼、项目区内景观绿化,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地下建筑主要为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主要包含:地下室、10栋高层住宅楼,1栋商业楼、垃圾房、室外配套材料组成,总建筑面积210056.50m2(地上计容面积为:156879.29 m2,地上不计容面积为:3972.70 m2;地下室建筑面积42839.05m2)。其中人防面积6641平方米。其中1#~10#楼为剪力墙结构,11#商业为框架结构,地下室为框剪结构。项目工期900天。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人防材料采购招标共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1。
2.2.2 本次招标的人防材料,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符合《四川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暂行办法》川人防办【2021】190号。
2.2.3 本次人防材料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人防资格的专业的生产商(需出具厂家声明及证明材料)或者代理商,必须具备人民防控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且在年检时效内。本次招标相同物资两年内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行业资格证书。
3.4 生产能力要求:可供应符合项目标准要求的人防材料,具有与产能配套的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四川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5 质量保证能力:质量必须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标准。
3.6 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对应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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