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福建联通BPO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主要负责派揽、咨询、查询、投诉等中英文客户诉求的受理;在线客服分流业务、外呼业务、紧急邮件处理、疑难邮件升级处理、平台处理分析、招聘及基础管理等业务。
1.2项目采购预算:1970.44万元(不含税)/年。
1.3采购内容:
(1)BPO业务外包服务,其中话务坐席427个、管理坐席41个(预估,最终按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确定)。
(2)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12个月,采购人无异议可多次续签,最多续签至36个月。
(4)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服务规范书。
(5)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比例100%。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总价1969.392万元/年,其中话务坐席综合单价限价3300元(不含税)/坐席/月、管理坐席综合单价限价5660元(不含税)/坐席/月,应答人报价超过限高价的,将被否决应答。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1.2 应答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包含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范围为全国,提供经营许可证清晰扫描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查询结果截图。
2.1.3 应答人须能够提供与所应答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5 应答人中选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
2.1.6 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前(不含发布日当天)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相关话务中心/热线中心/呼叫中心客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呼叫中心业务外包/BPO业务外包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含税), 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提供合同的清晰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电子合同除外)、合同号(如有)、金额页、合同标的物内容、清单、规模。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框架合同及附上相关订单【电子订单可不要求盖章】或结算依据(结算依据为发票或甲方盖章的结算确认单等材料);
(2)如为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时间以合同为准。如为框架合同,业绩金额、时间、标的物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依据为准,如同一个框架合同供应商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依据的以结算依据为准;
(3)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清单、规模、时间、金额。资料不全、评审专家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应答。
2.1.8 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中国联通集团【2021】150号)规定,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
2.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至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至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报价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6)至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至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应答人或其人员、采购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采购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因应答人原因,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9)应答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通过行贿或者其他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
④.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的行为。
如因存在以上所列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视其不当行为对中国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设定 1-3年的禁入期限。中国联通还将对其实施了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在禁入期内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
(10)应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1)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各级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数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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