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无碱液体速凝剂、复合添加剂(标段一:转龙****公司无碱液体速凝剂)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材料使用单位为鄂###市转龙****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无碱液体速凝剂、复合添加剂(标段一:转龙****公司无碱液体速凝剂)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鄂###市转龙****公司现场项目。 (二)招标货物的范围:本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无碱液体速凝剂、复合添加剂(标段一:转龙****公司无碱液体速凝剂)公开招标,12 个月预计采购数量 400 吨。投标报价应包括材料成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利润、税费、现场售后服务等各项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商务及技术要求) 采购明细表:标段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12 个月预计采购数量备注标段一无碱液体速凝剂GB/T******** AF-L-FSA吨400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鄂###市转龙****公司现场项目 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实际供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预估数量的20%,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中标供应时限:自该项目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2个月。 (三)试用要求:中标候选人确定后,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先提供产品在招标方使用单位进行试用,若试用合格,依据使用单位出具的试用合格报告方可确定其为中标人,试用所发生的产品费用按中标单1价予以结算;若试用不合格,因试用所发生的费用,由该中标候选人自行承担,且其中标资格自动取消;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产品试用不合格,按前述规则,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由其他中标候选人提供产品进行试用或重新招标。 招标方使用单位要求无碱液体速凝剂的试用量为 2 吨; (四)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鄂###市转龙****公司现场项目。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接买受人书面通知后 10日内交清该批次货物。(六)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七)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出卖方自行选择,运输和卸车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八)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根据当月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确定结算金额,卖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结算,一票结算,增值税率 13%。结算方式: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九)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不少于 3 份同类产品的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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