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采竞谈-2024-80 2、项目名称###县公安###路交通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的托移、施救、存放、保管、事故现场撤离清理等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86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政采【2024】101号A ###县公安###路交通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的托移、施救、存放、保管、事故现场撤离清理等服务项目A包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县公安###路交通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的托移、施救、存放、保管、事故现场撤离清理等服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完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设备照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县城区范围内有符合条件的存放、保管车辆的场地和办公场所。(相关照片或证明材料)********、服务供应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车辆的拖移、施救、存放、保管等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需提供提供法人授权书(提供授权书,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服务供应商须具有###路交通违法车辆和交通事故车辆进行拖移、施救、存放、保管等服务的能力和经营范围,须具有提供上述服务所必需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吊车、拖车、牵引车及其驾驶人员、操作人员,并提供经营范围、资格(资质)证书、驾驶证、操作证等证明、证件(需提供相关证明、证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渠道:供应商须提供中****网( ********)和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网页打印页;【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期限内,提供相****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需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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