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B(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请登录)
3、项目名称:主城区中小桥梁维护维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0(万元)
6、最高限价:50(万元)
7、采购需求:
桥面维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五大员中(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须持有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单位2024年8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须提供连续两个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章)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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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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