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WH-
2.项目名称:瓮安县人民医院采购血液透析机(单泵)项目
3.采购需求:血液透析机(单泵)
4.采购预算:20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2.其他条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3.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登记表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5年2月7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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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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