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5年防风机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0345)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5年防风机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034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划分标包:不划分标包。
1.6中选人数量及份额:1个,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20个防风机房,其中小型防风机房6个,中型防风机房5个,大型防风机房9个。
2.2采购预算:不含税总价1561268.30元。采用框架加订单方式,根据实际需求下单。
2.3交货地点:海南省,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供货期:下达采购订单后30天内完成到货安装。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技术规范书、行业以及国家标准。
2.7保修期:2年,自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2.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系数限价,最高折扣系数限价为1.00。参选人须基于不含税基准价进行折扣系数报价(安全生产费不打折),若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企业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参选人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
3.1.4人员要求:参选人须配备三类安管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及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章。
3.1.5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须具备一项(含)以上同类项目(机房类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根据合同类型,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2)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复印件,可提供甲方系统订单截图,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1.6控股关系:
(1)参选人得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海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海南省级】参选人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6日00:00至2025年1月20日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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