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范围及概况:连霍高速兰州清忠段项目现场需租赁水井钻机1台,详细规格见投标报价表。
水井钻机操作员由现场租赁商提供。
1.2工程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凤凰山隧道入口(连霍高速兰州清忠段施工现场)
1.3暂定租赁期: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需具有设备租赁相关业务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正常状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水井钻机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一经查实,按无效标处理,且按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规定处罚。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费 200 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2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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