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2号汽车采样机少人值守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发电厂汽车
采样机区域。
2.2项目规模:2号汽车采样机系统、智能分矿封装系统、煤样
转运小车、汽车少人值守系统、两台汽车衡无人值守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煤样采、制、化设备-2号汽车采样机少人值守改造(CHDTDZ001/23-QT-179201):拆除现有2号汽车采样机,新建汽车采样机和智能分矿封装系统,配置煤样转运小车,实现自动对接、自动进出桶、自动装车,真正实现人样隔离;汽车少人值守系统整体升级,与燃料智能管控平台对接,由智能管控平台远程下发采样单(含采样方案),控制程序自动布点,遇到拉筋自动移位(就近)补点;少人值守系统能够实现汽车自动语音导引、自动扫描车厢大小,并将信息与汽车机采通讯,实现自动布点采样;少人值守系统与两台汽车衡对接,实现车牌自动识别、导引上磅、自动称重、导引下磅、自动打印称重票据,汽车衡称量数据自动上传管控系统数据库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煤样采、制、化设备-2号汽车采样机少人值守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汽车采样机无人或少人值守改造的相关合同业绩1份,且成功投运一年以上。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合同分为多次支付的,提供发票1张或以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1-16 09:00到2025-01-23 23: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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