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东郊污水处理厂加药泵(PAC、乙酸钠)维修服务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95430元,招标人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东郊污水处理厂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净源路1号,为保证东郊厂安全稳定运行,现采购加药泵(PAC/乙酸钠)维修保养工作服务商。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郊污水处理厂加药泵(PAC、乙酸钠)维修服务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郊污水处理厂加药泵(PAC、乙酸钠)维修服务商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有普罗名特及米顿罗厂家维修授权书;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到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到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显示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10、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具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缴费证明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1、被列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 --- 2025年01月2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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