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关于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9〕488号)、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21〕1号)、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关于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绿水公园延伸至中北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0〕52号)、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绿水公园延伸至中北镇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22〕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建华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部、中铁建华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地铁8号线延伸工程施工总承包部。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常规设备1标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常规设备1标项目。
2.2工程概况
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工程一标段,包括人民公园站(不含)-长泰河东站(含)、泗水道110kV主变电所至长泰河东站电缆隧道,共8站8区间及1条电缆隧道内的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不含综合支吊架及抗震支吊架采购)、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不含气体灭火及市政管网接驳)、动力照明系统(不含综合接地及电缆电线采购)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含甲供设备安装、电缆电线、综合支吊架及抗震支吊架安装)等全部工作。
(二)本次物资招标工程范围
本次招标包件划分、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
3.1.3投标人应提供2022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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