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内场特种车辆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市辖区
(五)项目需求:
1.功能目标
减少站坪保障车辆(燃油车,车辆型号及数量详见附件)车辆故障,保障行车安全,提高车辆利用率及保障时间。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符合车辆原厂出厂标准和使用手册要求。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我方内场特种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相关车辆包括摆渡车、客梯车、清水车、污水车、垃圾车、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等,并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24小时救急服务。
(2)提供的车辆配件必须源自生产厂家或正规厂家。
(3)按照车辆维保手册提供质量保障。
(4)严格按照车辆维保手册规程作业。
(5)提供车辆维保提醒服务。
(6)车辆所有人未发现的故障,维修技术人员发现后有义务告知车辆管理人或者驾驶员。
(7)车辆维修、保养及项修作业工作结束后,需经过我方驾驶员、车辆管理员验收合格方可出厂。
(8)车辆出厂时车容整洁。
(9)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维修作业厂房。
(10)本项目所涉及车辆均使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飞行区航务管理部核发的民航-DXXXX牌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牌照车辆只能在机场规定的范围内行驶,不能行驶于社会公共道路,故供应商应具备保障该车牌车辆到达维修场所的能力。
(11)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厂家授权维修资质或汽车维修相关资质。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严格按照车辆维保手册作业,所有送修车辆必须经过车辆所有人验收故障排除后方可出厂。
(2)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维修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手册及技术要求作业,以免造成车辆起火等财产损失。
(4)供应商需配备专业的车辆检测设备,安全防护设备。
(5)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维修厂房并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良好,以防止车辆电气发生意外而造成车辆损坏。
5.验收标准
(1)车辆送修时的故障完全排除。
(2)接车驾驶员与维修技师一同试车、查看修复后车辆是否故障排除及达到出厂标准。
6.建议合同期限
30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厂家授权维修资质或汽车维修相关资质。
(八)本项目所涉及车辆均使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飞行区航务管理部核发的民航-DXXXX牌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牌照车辆只能在机场规定的范围内行驶,不能行驶于社会公共道路,故供应商应具备保障该车牌车辆到达维修场所的能力。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一)项目名称:内场特种车辆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市辖区
(五)项目需求:
1.功能目标
减少站坪保障车辆(燃油车,车辆型号及数量详见附件)车辆故障,保障行车安全,提高车辆利用率及保障时间。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符合车辆原厂出厂标准和使用手册要求。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我方内场特种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相关车辆包括摆渡车、客梯车、清水车、污水车、垃圾车、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等,并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24小时救急服务。
(2)提供的车辆配件必须源自生产厂家或正规厂家。
(3)按照车辆维保手册提供质量保障。
(4)严格按照车辆维保手册规程作业。
(5)提供车辆维保提醒服务。
(6)车辆所有人未发现的故障,维修技术人员发现后有义务告知车辆管理人或者驾驶员。
(7)车辆维修、保养及项修作业工作结束后,需经过我方驾驶员、车辆管理员验收合格方可出厂。
(8)车辆出厂时车容整洁。
(9)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维修作业厂房。
(10)本项目所涉及车辆均使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飞行区航务管理部核发的民航-DXXXX牌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牌照车辆只能在机场规定的范围内行驶,不能行驶于社会公共道路,故供应商应具备保障该车牌车辆到达维修场所的能力。
(11)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厂家授权维修资质或汽车维修相关资质。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严格按照车辆维保手册作业,所有送修车辆必须经过车辆所有人验收故障排除后方可出厂。
(2)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维修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手册及技术要求作业,以免造成车辆起火等财产损失。
(4)供应商需配备专业的车辆检测设备,安全防护设备。
(5)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维修厂房并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良好,以防止车辆电气发生意外而造成车辆损坏。
5.验收标准
(1)车辆送修时的故障完全排除。
(2)接车驾驶员与维修技师一同试车、查看修复后车辆是否故障排除及达到出厂标准。
6.建议合同期限
30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厂家授权维修资质或汽车维修相关资质。
(八)本项目所涉及车辆均使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飞行区航务管理部核发的民航-DXXXX牌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牌照车辆只能在机场规定的范围内行驶,不能行驶于社会公共道路,故供应商应具备保障该车牌车辆到达维修场所的能力。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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