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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车辆租赁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5-02-09 收藏项目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及要求
1.1 项目概况:物业后勤专业2025 年计划组织开展生产路面修复、喷泉配电设施挪移、清挖下水道等有关民生、安全方面的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为方便全年施工,特申请招标租赁一批工程机械车辆;
1.2 内容及范围:2025年工程机械车辆租赁;
1.3 质量标准/要求:
(1)设备状况:设备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具备完整的安全装置,且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
(2)操作人员:机械设备、车辆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车辆操作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确保能够安全、熟练的操作设备;
(3)保险要求:设备应配备必要的保险,确保在租赁期间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4)使用范围: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其设计用途,不得用于非法或超负荷操作; (5)租赁期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应由承租方负责,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6)需要应急更换租赁设备时,必须在30 分钟内到达施工现场;
1.4 交货地点/实施地点/建设地点:高庄煤业;
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段

服务期

需求单位

最高限价(元)

备注

标段一

365 日历天

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

/

/

结算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协商付款。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营业执照;
2.3 人员要求:机械设备、车辆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确保能够安全、熟练的操作设备;
2.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2 月9 日起至2025 年2 月17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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