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3712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3712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包括华中农业大学第四教学楼、校医院、建安部办公楼、职工宿舍、职工活动中心应急照明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改造工作,狮子山室外消火栓改造、园林楼北路、东附楼等18栋楼管道保温维修、二综地下室配电房气体灭火控制盘联网维修、车库坡道处防火卷帘门维修、大学生创业楼车库坡道处防火卷帘门维修及兽药残留实验室消防报警设备编码调试及购置15套水浸探测器、15套温湿度传感器,并接入消防物联网平台等工作内容。采购范围为设计图纸及工程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地点:华中农业大学校内。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划型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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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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