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550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2491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广州分公司2025年度化工区各作业部、水务部、热电部、仪控中心、检验中心等的三类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化工板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设备零购更新,一般措施、环保隐患治理、安全隐患治理等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
2.6本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炼油化工一、二类项目、重点关注及重点项目;
(2)三类投资项目中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名称为投人单位名称),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3月17日 14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 17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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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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