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购预算:本次食堂日用物资采购36万元/年,其中菜品预计32万,水果预计4万,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的数量。
五、采购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永丰县分公司2025年员工食堂所需食材。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年(含税) |
备注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永丰县分公司食堂日用食材采购 |
1年+续签2次 |
36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注:合同签订满1年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如评估达标且双方无异议,可以与中标方续签,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提供: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供应商承诺函或响应截止日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每天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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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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