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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第三方服务单位辅助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3-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第三方服务单位辅助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小写:¥499607.68元/年(大写:人民币每年肆拾玖万玖仟陆佰零柒元陆角捌分)

最高限价:小写:¥499607.68元/年(大写:人民币每年肆拾玖万玖仟陆佰零柒元陆角捌分)

采购需求:

标段

标段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

(元/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元/计量单位)

1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第三方服务单位辅助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

1

499607.68

499607.68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择优选择1家服务机构负责开展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第三方服务单位辅助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辅助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深入企业现场,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建议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并落实隐患整改复查闭环,形成“一企一策”安全风险隐患报告;辅助分管部门对新区直管区范围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并出具相应的书面建议报告,建立“一企一档”制度,报告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2)配合开展企业安全“三同时”、安全标准化等现场评定、整改验收。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深入企业现场,针对企业特点和资料台账,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建议和评分情况,配合进行相关技术指导以及技术咨询,配合新区应急管理工作专班(安委办)完成相关验收申报工作。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区直管区工贸、危化、烟花爆竹等领域,重点围绕特殊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冶炼、深井铸造等高危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风险评估、突发情况现场处置等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说明: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工作内容调整的权利,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成交价的理由。

项目实施地点:(请登录)

质量标准:出具的成果资料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资料清晰完整,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次年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3月26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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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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