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省明康监狱2025-2026年物业管理综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明康监狱2025-2026年物业管理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45,986.3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明康监狱2025-2026年物业管理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45,986.3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45,986.31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明康监狱2025-2026年物业管理综合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主要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
注:(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为服务标,供应商须选择服务类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如按货物类进行填写,不视为中小企业。(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明康监狱2025-2026年物业管理综合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①如食堂管理服务采取分包的,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分包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须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供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②如食堂管理服务未采取分包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须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登录)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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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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